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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刑累進處遇條例施行細則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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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例第二十二條所稱「應進級之月」,指本級責任分數抵銷淨盡或有餘之次月而言。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行刑累進處遇條例施行細則第24條的規定,「應進級之月」指的是責任分數抵銷完全或有餘的下個月份。這表示當受刑人的責任分數經過合併計算後達到應進級的標準,則在下個月份便需要進行調升級別的處理。 例如,如果一位受刑人在某個月份的責任分數抵銷到達了進級的標準,那麼他將在下個月份進行級別的調升。根據這個規定,法律系教授可以在教學時舉出一個例子,說明這個條文的實際應用情況。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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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刑累進處遇條例施行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行刑累進處遇條例施行細則第 24 條規定:「本條例第二十二條所稱「應進級之月」,指本級責任分數抵銷淨盡或有餘之次月而言。」(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行刑累進處遇條例施行細則第 2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