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60

快速跳轉

請領犯罪被害補償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全部返還之,並加計自受領之日起計算之利息: 一、有第五十六條所定不得申請之情形。 二、以虛偽或其他不正當方法請領犯罪被害補償金。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60條,如果申請領取犯罪被害補償金的人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則應該全部返還已經領取的補償金,並且需要計算自領取日起的利息: 一、符合第五十六條中所禁止的情形。 例子:如果一位犯罪被害人在申請領取犯罪被害補償金時,不符合第五十六條中設定的申請資格,則該補償金需要全部返還,並且需要加計利息。 二、使用虛假或其他不正當方法來申請領取犯罪被害補償金。 例子:如果一位犯罪被害人使用虛假材料或其他不正當方法,例如提供虛假證據或偽造文件,來申請領取犯罪被害補償金,則該補償金需要全部返還,並且需要加計利息。 根据参考资料《犯罪被害人权益保障法修正》中文全文

立法沿革 1

(1120107 全文修正)

請領犯罪被害補償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全部返還之,並加計自受領之日起計算之利息:   一、有第五十六條所定不得申請之情形。   二、以虛偽或其他不正當方法請領犯罪被害補償金。

(1120107 全文修正)

請領犯罪被害補償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全部返還之,並加計自受領之日起計算之利息:   一、有第五十六條所定不得申請之情形。   二、以虛偽或其他不正當方法請領犯罪被害補償金。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 60 條規定:「請領犯罪被害補償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全部返還之,並加計自受領之日起計算之利息: 一、有第五十…」(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 60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 60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