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 第 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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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上述法規與參考資料,在本法第二十五條第三項但書中,明確提到了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9條。該條規定針對顯無勝訴之望的情形進行審酌的情況。 根據參考資料,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9條針對顯無勝訴之望的情形進行審酌,有三個情形需要考慮: 1. 不經法院調查證據或言詞辯論,即知該當事人可得敗訴之結果者。這指的是在沒有進行相關調查或辯論的情況下,就可以預知該當事人可能會輸掉訴訟的結果。 2. 起訴或上訴不合法者。這意味著起訴或上訴程序存在違法行為。 3. 提起上訴已逾上訴期間者。這指的是提起上訴已經超過了上訴期限。 根據以上資料,可以舉一個可能的範例來解釋該條規定。例如,在一個刑事案件中,犯罪被害人提起了上訴,但已經超過了上訴期限。根據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9條的規定,法院可以審酌這種情況,並考慮是否接受犯罪被害人的上訴。 參考資料: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9條
- 第二十五條第三項但書條文
- 審酌名詞
- 證據名詞
- 言詞辯論名詞
- 當事人名詞
- 起訴名詞
- 上訴不合法名詞
- 上訴名詞
- 逾名詞
- 上訴期間名詞
-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 第 25 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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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