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國家機密保護法施行細則31

快速跳轉
  1. 1.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項所定軍法機關,包括各級軍事法院及軍事檢察署。
  2. 2.本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所定法院、檢察機關,包括各級軍事法院、軍事檢察署;第二項所定法官、檢察官,包括軍事審判官、軍事檢察官。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國家機密保護法施行細則第31條,軍法機關包括各級軍事法院及軍事檢察署。法院及檢察機關包括各級軍事法院、軍事檢察署;法官及檢察官包括軍事審判官、軍事檢察官。根據參考資料,軍法機關的職責包括審理軍人的犯罪案件,而法院和檢察機關則是負責審理各種案件,包括軍事案件。軍事審判官和軍事檢察官是在軍事審判機關中擔任職務的法官和檢察官,他們負責審理軍事案件並執行軍事法律。該法條的目的是明確軍事審判機關和普通法院的職責範圍,以保證對於軍事案件和國家機密案件的審理能夠符合法律的要求並保護國家機密。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國家機密保護法施行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國家機密保護法施行細則第 31 條規定:「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項所定軍法機關,包括各級軍事法院及軍事檢察署。本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所定法院、檢…」(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國家機密保護法施行細則第 3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