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時期農礦工商管理條例 第 35 條(補助法規之制定)
快速跳轉
本條例施行條例及第三條、第二十七條所定之機關組織,另以法律定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這部分文本中並未提及非常時期農礦工商管理條例第35條,因此無法針對此法條進行逐條釋義。
- 第三條、第二十七條條文
- 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 第 2 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非常時期農礦工商管理條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