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管理內部作業,由秘書室文書科自行規定。
依據經濟部水資源局辦事細則第35條,檔案管理內部作業由秘書室文書科自行規定。這意味著該局內的檔案管理流程和程序由秘書室文書科負責制定和執行。然而,根據提供的文本資料,沒有進一步的具體資訊或範例可以使用來進行更詳細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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