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辦公室房屋及宿舍由秘書室隨時察勘,如有重要修繕工程應依規定辦理之。
根據經濟部水資源局辦事細則第50條的規定,本局的辦公室房屋和宿舍必須由秘書室進行隨時察勘,如果有重要的修繕工程,則必須按照相應的規定進行處理。該條規定是為了確保辦公室和宿舍的維護以及進行必要的修繕工程。一個可能的範例是,當秘書室發現辦公室的天花板出現漏水問題時,根據該條規定,他們必須立即進行察勘並進行必要的修繕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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