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經濟部水資源局辦事細則60

快速跳轉

各組、室主管在其負責範圍內,除認為案情特殊或情況重要有請示必要者外,得承辦局稿代行。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据以上提供的相关文本信息,关于經濟部水資源局辦事細則第 60 條的解释如下: 根据經濟部水資源局辦事細則第 60 條,各組、室主管在其負責範圍內,可以代表局长承辦局内文件或文件草稿。具体来说,如果主管认为案情特殊或情况重要,并且认为有必要征求其他人的意见,则可以代表局长承担起办理文件或文件草案的职责。 举个例子,如果水資源局的某个部门主管认为有一份重要的法规文件需要处理,但因为案情特殊或情况重要,需要征求其他部门主管的意见,那么根据该條例,该部门主管可以代表局长承担起处理该文件的职责,以确保文件的顺利办理。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經濟部水資源局辦事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經濟部水資源局辦事細則第 60 條規定:「各組、室主管在其負責範圍內,除認為案情特殊或情況重要有請示必要者外,得承辦局稿代行。」(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經濟部水資源局辦事細則第 60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