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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業用爆炸物管理辦法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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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物應儲存於火藥庫內。但當日之使用量,經指定專人看管,得暫時存放於爆炸物配發所或工作場所之安全處。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實業用爆炸物管理辦法第20條,爆炸物應該儲存於火藥庫內。然而,如果當日的使用量經由指定的專人監管,也可以將爆炸物暫時存放在爆炸物配發所或工作場所的安全位置。這意味著在日常作業中,有些爆炸物可以暫時存放在配發所或工作場所的安全位置,而不一定需要放在火藥庫內。這樣可以方便工作人員的使用,同時確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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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業用爆炸物管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實業用爆炸物管理辦法第 20 條規定:「爆炸物應儲存於火藥庫內。但當日之使用量,經指定專人看管,得暫時存放於爆炸物配發所或工作場所之安全…」(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實業用爆炸物管理辦法第 20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