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警察局基於治安必要,對特定之地區、路線或時間內,得禁止或限制運輸及使用爆炸物。
根據實業用爆炸物管理辦法第61條,警察局基於治安必要,有權禁止或限制特定地區、路線或時間內的爆炸物的運輸和使用。這表示當情況需要,警察局可以制定相應的措施,對特定地區、路線或時間實施禁止或限制措施,以確保公共安全和治安。具體適用情況,請參考相關法例,例如實業用爆炸物管理辦法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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