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實業用爆炸物管理辦法 第 8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爆炸物製造、加工、販賣業者,應憑經濟部發之配購證或運輸證配售或運輸爆炸物,不得私自出售、轉讓或移運。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實業用爆炸物管理辦法 第8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