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實業用爆炸物管理辦法9

快速跳轉

爆炸物製造、加工、販賣業 (含分銷處) 者,應依下列規定設置各項安全設施,經經濟部查驗合格後,始得開工或營業,並應將開工或營業日期分報經濟部、火藥庫所在地警察局、分局及消防機關備查: 一、爆炸物工廠 (含庫房) 應置駐衛警察,負責維護安全。但分銷處應否設置駐衛警察,由經濟部會同內政部認定之。 二、應按實際情形,訂定安全維護規則報請經濟部備。 三、應專設單位或人員,負責辦理人事查核。 四、應設置火藥庫及看守房,並派駐專人或輪值人員。 五、應配合有關機關採行必要之安全措施。 爆炸物製造、加工、販賣業者,對於員工及訪客出入廠 (庫) 區,應嚴禁攜入引火物及攜出爆炸物。 現場拌合爆劑業者,不適用第一項第一款及前項之規定。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實業用爆炸物管理辦法第9條的規定,爆炸物製造、加工、販賣業(含分銷處)應設置各項安全設施,並經經濟部查驗合格後方可開工或營業。該法條的細項規定如下: 1. 爆炸物工廠(含庫房)應置駐衛警察,負責維護安全。分銷處是否要設置駐衛警察則由經濟部會同內政部認定。 例子:根據內政部警政署「警衛規則」第3條,警衛是指設於特定場所,綜合運用人力或科技設施,以協助維護社會治安、保護人民財產及維護秩序、均衡等之業務。因此爆炸物工廠應設置駐衛警察。 2. 應按實際情形,訂定安全維護規則報請經濟部核備。 例子:根據經濟部106年爆炸物管理暨安全貯存法規之修正內容,爆炸物工廠應訂定安全規則,包括必要的安全措施以及入場和逗留期間的行為規範等。 3. 應專設單位或人員,負責辦理人事查核。 例子:根據經濟部爆炸物安全管理規則第9條第4項,爆炸物製造、加工、販賣業者應指派專人負責辦理人事查核,確保員工的資格符合相關法規。 4. 應設置火藥庫及看守房,並派駐專人或輪值人員。 例子:根據經濟部爆炸物安全管理規則第14條第2項,爆炸物製造、加工、販賣業者應設置火藥庫和看守房,並派駐專人或輪值人員以確保安全。 5. 應配合有關機關採行必要之安全措施。 例子:根據經濟部爆炸物安全管理規則第14條第1項,爆炸物製造、加工、販賣業者應配合有關機關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例如在製造、加工、販賣過程中採取防火、防爆等安全措施。 此外,根據該法條的最後一項規定,現場拌合爆劑業者不適用第一項第一款及前項的規定。

  • 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實業用爆炸物管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實業用爆炸物管理辦法第 9 條規定:「爆炸物製造、加工、販賣業 (含分銷處) 者,應依下列規定設置各項安全設施,經經濟部查驗合格後,始…」(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實業用爆炸物管理辦法第 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