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電室、變電室、受電室及其他場所之高壓電路或坑內電纜、電線,應以顏色或其他明顯之方法分別標示其相別。
根據《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第40條規定,礦場中的發電室、變電室、受電室以及其他相關場所內的高壓電路或坑內電纜、電線,應以顏色或其他明顯的方法分別標示其相別。這項規定的目的是為了協助辨識不同的電路或電纜,在操作或維護時能夠有明確的指示。例如,可以使用不同顏色的線條或標示物來表示不同的電路,以提醒人們注意並避免混淆或錯誤操作。這樣的標示系統有助於確保礦場的安全性和運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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