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場機電安全督察員或礦場負責人指定之人員應每日依下列項目巡迴檢查其捲揚設備,並將其結果記入各檢查記錄卡及礦場安全日誌: 一、鋼索之磨耗、有無斷線、索頭及其繞捲在捲筒上平整情況。 二、礦車拖板、連結器及三環鏈。 三、捲揚機煞車器、動力指示儀表及過負荷保護裝置。 四、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項目。
根據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第56條規定,礦場機電安全督察員或礦場負責人指定的人員應每日進行捲揚設備巡迴檢查,並將檢查結果記錄在檢查記錄卡和礦場安全日誌中。具體檢查內容包括以下項目: 1. 鋼索的磨耗情況、是否有斷線以及索頭是否平整地繞捲在捲筒上。 2. 礦車的拖板、連結器和三環鏈狀況。 3. 捲揚機的煞車器、動力指示儀表和過負荷保護裝置是否正常運作。 4. 其他主管機關指定的檢查項目。 這些檢查項目的目的是確保礦場的捲揚設備安全可靠。根據參考資料《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進行每日巡迴檢查可以預防各種潛在的問題,如鋼索斷裂、煞車器故障等,從而確保礦場的機械設備運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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