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場負責人設置補助扇風機時,應依前條第四款及第六款之規定辦理。
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第 79 條規定礦場負責人在設置補助扇風機時,應依照前一條第四款和第六款的規定辦理。根據參考資料,適用的法律是礦場安全法,該法第四款規定礦場負責人應依法設置通風系統,維持礦場中的空氣品質符合安全標準。第六款規定在礦場中存在爆炸和火災危險時,負責人應該設置適當的防爆措施,並按照法規要求進行操作。因此,根據法律規定,礦場負責人在設置補助扇風機時,應遵守通風系統和防爆措施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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