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營事業於工業專用港興建完工後,應辦理工程結算及工程驗收;並於完成結算及驗收後,將竣工圖說、竣工結算表及工程驗收紀錄等有關文件,報請中央工業主管機關核定。 前項竣工圖說應經監造單位簽認,工程結算應經會計師簽證。
根據工業專用港及工業專用碼頭經營管理辦法第14條,公民營事業在工業專用港興建完工後,須辦理工程結算及工程驗收;完成結算及驗收後,應提交竣工圖說、竣工結算表及工程驗收紀錄等相關文件,向中央工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定。 關於前項所述的竣工圖說,應經監造單位簽認,這表示竣工圖說需要監造單位的認可。 另外,工程結算應經會計師簽證,這表示工程結算需要會計師的驗證。 參考資料: 《工業專用港及工業專用碼頭經營管理辦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I008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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