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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專用港及工業專用碼頭經營管理辦法 第 2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船舶入出港,應經中央工業主管機關同意後,由港口信號臺通知,始得為之。但公務船舶因緊急公務或特殊情形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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