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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專用港及工業專用碼頭經營管理辦法 第 2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船舶入出港,其指泊之特別信號,由公民營事業擬訂,經當地航政機關同意,並報請中央工業主管機關備查後實施;其他入出港信號,依國際商港港口船舶交通相關管理法令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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