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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專用港及工業專用碼頭經營管理辦法 第 4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裝載危險物品船舶於裝卸或停泊時,應由負責港區消防之單位視危險物品之性質,負責採取必要之警戒措施,該船船長應派員維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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