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工業專用港及工業專用碼頭經營管理辦法 第 4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船舶自用或港區作業用之危險物品運入港區時,應經公民營事業同意。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