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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專用港及工業專用碼頭經營管理辦法 第 5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興辦工業人興建之工業專用碼頭,其簽約與輔導、規劃建設及港務管理,準用第四條、第五條、第七條至第十四條、第二十五條至第二十七條、第三十二條至前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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