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投資條例 第 45 條(免徵地價稅或田賦之情形)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政府或政府委託之機構,協議購買或徵收之工業用地,在未出售與興辦工業人前,如確無收益者,免徵地價稅或田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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