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協助國內中小科技事業創業發展,並促進整體產業全面升級,創業投資事業之發展應予輔導協助。 前項創業投資事業之範圍及輔導,由行政院定之。
根據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70條,為協助國內中小科技事業創業發展,並促進整體產業全面升級,創業投資事業的發展應予輔導協助。該條規定了創業投資事業的範圍及輔導措施,具體內容由行政院定之。 根據上述參考資料中的第70條,可知該條旨在協助中小科技事業的創業發展並促進整體產業的全面升級。具體的範圍和輔導措施由行政院依法定之程序規定。然而,參考資料中並未提供行政院對於該條的具體規定或範例,因此無法提供更進一步的解釋或舉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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