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配水管之遷移或其他事由,而有移改用戶用水設備外線之必要時,本處得不經用戶之同意辦理之。
根據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台中加工出口區工業用水管理辦法第 14 條,當因配水管道遷移或其他原因造成移動或更改用戶用水設備外部連接線的必要時,該管理處可以在不經過用戶同意的情況下進行處理。 這意味著,該管理處有權在必要時遷移或更改用戶用水設備的外部連接線,即使沒有獲得用戶的同意。這可能是因為配水管道需要調整或有其他理由使得移動或更改用戶用水設備的外部連接線變得必要。 然而,具體的情況還需要根據相關的法規和資料來評估。你可以參考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台中加工出口區工業用水管理辦法以了解更多相關規定和案例,以確定這項條款的適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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