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法 第 72 條(申請查扣)
- 1.商標權人對輸入或輸出之物品有侵害其商標權之虞者,得申請海關先予查扣。
- 2.前項申請,應以書面為之,並釋明侵害之事實,及提供相當於海關核估該進口物品完稅價格或出口物品離岸價格之保證金或相當之擔保。
- 3.海關受理查扣之申請,應即通知申請人;如認符合前項規定而實施查扣時,應以書面通知申請人及被查扣人。
- 4.被查扣人得提供第二項保證金二倍之保證金或相當之擔保,請求海關廢止查扣,並依有關進出口物品通關規定辦理。
- 5.查扣物經申請人取得法院確定判決,屬侵害商標權者,被查扣人應負擔查扣物之貨櫃延滯費、倉租、裝卸費等有關費用。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商標法第 72 條讓商標權人僅憑釋明加保證金即可申請海關查扣涉嫌侵權的進出口物品。
Q · 進口的貨被海關卡住怎麼辦?
依商標法第 72 條第 4 項,商品被海關查扣後你有兩條路:付完稅價格兩倍保證金或相當擔保贖回商品(解決現金流卡死問題),或評估申請人釋明內容的薄弱程度,賭對方 12 天內不提訴訟讓海關廢止查扣(同法第 73 條)。實務上若申請人釋明明顯薄弱,主動和解機率高,被查扣人可即時聯繫談判,避免倉租、貨櫃延滯費繼續累積。
白話解讀
進出口商最怕的不是檢驗、不是關稅,是接到海關電話告訴你『有人申請查扣你的貨』。72 條給了商標權人一個近乎武器化的工具:不需要證明你侵權,只需要『釋明』(提出合理可信的說法)加上一筆保證金(相當於你那批貨的完稅價格),就能讓你整批貨卡在港口動不了。你可以反制:付兩倍保證金把貨贖出來。但對中小型進口商來說,這筆現金流可能就是壓垮的最後一根稻草。更殘酷的是,如果對方最後勝訴,倉租、貨櫃延滯費、裝卸費全部你出。這條法律的可怕不在條文本身,在它放大了時間就是金錢這句話的字面意義。
法律定性
商標法第 72 條為商標權邊境保護機制,賦予商標權人在進出口階段向海關申請查扣涉嫌侵害商標權物品之權利。申請門檻為「釋明」侵害事實加上相當於商品完稅價格或離岸價格之保證金或相當擔保;被查扣人得提供雙倍保證金贖回商品,並依進出口物品通關規定辦理。本條為台灣商標權實務最強之即時救濟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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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條試算
試算結果僅供參考,實際期間受法定中斷/不完成等事由影響,個案請洽專業人士。
🗺 判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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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我從淘寶進的『真品』為什麼也會被海關卡?▾
海關階段不審真假,只審商標權人有沒有提出合理的釋明。商標權人只要主張未經台灣總代理授權、包裝有差異、中文標籤可能誤導消費者,就足以讓海關受理查扣。真假爭議要等到法院才會被認真檢視。進貨前先聯繫品牌的台灣代理商釐清授權狀況,比事後付兩倍保證金贖貨便宜得多。
Q2對方明顯亂申請查扣,我能告他嗎?▾
可以。如果對方最終敗訴,你可以對申請人主張因濫用查扣造成的損害賠償(民法 § 184)。對方申請查扣時提供的保證金就是用來擔保這筆賠償,所以保證金不是給政府,是預先扣下來給未來可能受損害的你。保留所有倉租收據、出貨延遲導致客戶取消訂單的紀錄、商譽損害的證據,這些是事後求償的關鍵。
Q3兩倍保證金太多了,沒辦法付怎麼辦?▾
兩倍保證金的目的就是讓你買時間。如果你付不出來,只能賭對方不會在 12 天內提訴訟。如果對方真的提了訴訟,你要進入完整訴訟程序,整個過程可能拖一年以上,貨會繼續卡著、倉租繼續跑。可以用銀行擔保品或不動產設定來代替現金保證金(第 2 項明文寫『或相當之擔保』),實務上很多公司用這個方式減少現金壓力。
Q4商標法 72 條是什麼?▾
建立商標權人申請海關查扣涉嫌侵權進出口物品之邊境保護機制,僅須釋明加保證金即可實施。
Q5釋明與證明差在哪?▾
釋明只需提出合理可信之事證,比證明(達確信程度)門檻低十倍,這是海關查扣強大的核心。
Q6什麼是完稅價格保證金?▾
海關依關稅法核估之進口貨物完稅價格,作為申請查扣之保證金基準,目的是擔保被查扣人未來損害賠償。
Q7商標法 72 條 vs 海關職權查扣差在哪?▾
§ 72 是商標權人主動申請查扣;海關職權查扣是海關發現可疑時主動暫不放行(由其他條文規範)。
Q8商標法 72 條怎麼申請查扣?▾
備釋明文件 → 預備完稅價格保證金 → 向入關海關書面申請 → 查扣後 12 日內提起民事訴訟。
Q9被查扣怎麼計算贖回保證金?▾
完稅價格或離岸價格 × 2 倍 = 贖回保證金(可用相當擔保代替現金,如銀行擔保品、不動產設定)。
Q10海關查扣申請要多少錢?▾
保證金 = 完稅價格 1 倍(可用擔保代替);律師費 8-15 萬起;訴訟階段裁判費依請求金額計算(約 1.1%)。
Q11怎麼蒐集對方進口紀錄當證據?▾
電商銷售頁截圖、官網商品列表、Google 圖片反搜尋、海關進口商查詢、實體蒐證購買保留發票。
Q12海關查扣 vs 民事假處分哪個有利?▾
海關查扣門檻低速度快但只攔邊境貨;假處分門檻高但範圍涵蓋已入境市場貨。雙軌可並用。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title | headers | rows |
|---|---|---|
| 申請人保證金 vs 被查扣人贖回保證金 | [ "項目", "申請人保證金", "被查扣人贖回保證金" ] | [ [ "金額", "完稅價格或離岸價格 1 倍", "完稅價格或離岸價格 2 倍" ], [ "性質", "擔保未來損害賠償(防濫用)", "擔保訴訟期間貨物滅失(防無辜被卡)" ], [ "可否相當擔保", "可", "可" ], [ "何時返還", "勝訴後返還;敗訴用以賠償對方", "訴訟結束後依結果處理" ] ] |
| 海關查扣 vs 民事假處分 | [ "項目", "海關查扣(商標法 72)", "民事假處分(民訴 532)" ] | [ [ "管轄機關", "海關", "法院" ], [ "攔截範圍", "進出口階段邊境貨物", "已入境貨物(包含市場上)" ], [ "證明門檻", "釋明(門檻低)", "釋明(門檻較高)" ], [ "速度", "快(數日內)", "中等(數週內)" ], [ "保證金", "完稅價格 1 倍", "由法院酌定" ], [ "時效壓力", "12 日內須起訴否則廢止", "30 日內須起訴否則撤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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