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登記法施行細則 第 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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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所稱利害關係人,除合夥人外,指對商業或合夥人有債權、債務或其他法律關係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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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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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
- 利害關係人名詞
- 合夥人名詞
- 債權名詞
- 法律關係名詞
- 商業登記法 第 25 條條文
- 商業登記法 第 26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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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