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會計法 第 23 條
商業必須設置之會計帳簿,為普通序時帳簿及總分類帳簿。製造業或營業範圍較大者,並得設置記錄成本之帳簿,或必要之特種序時帳簿及各種明細分類帳簿。但其會計制度健全,使用總分類帳會計項目日計表者,得免設普通序時帳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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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商業會計法第23條,商業必須設置普通序時帳簿及總分類帳簿,而製造業或營業範圍較大者,則可以設置記錄成本之帳簿,或必要之特種序時帳簿及各種明細分類帳簿。然而,如果其會計制度健全,並且使用總分類帳會計項目日計表的話,就可以免設普通序時帳簿。 參考資料:商業會計法第23條規定 範例:根據商業會計法第23條規定,製造業或營業範圍較大者可以設置記錄成本之帳簿,或必要之特種序時帳簿及各種明細分類帳簿,前提是其會計制度健全並且使用總分類帳會計項目日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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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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