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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會計法 第 2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商業會計帳簿所記載之人名帳戶,應載明其人之真實姓名,並應在分戶帳內註明其住所,如為共有人之帳戶,應載明代表人之真實姓名及住所。
  2. 商業會計帳簿所記載之財物帳戶,應載明其名稱、種類、價格、數量及其存置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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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byst3217
2 years ago
公務人員
人名帳戶與財物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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