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廠商利用我國配額從事紡織品海外加工,應於每批原料或半成品運往海外加工前填具海外加工同意書,經紡拓會核准後,始得辦理。 廠商出口原料或半成品時,除應依出口有關規定辦理外,出口報單經海關抽中應驗者,並應檢附原經核准之海外加工同意書,經海關查驗無誤並簽署後,始准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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