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經認證合格之驗證機構或訓練機構停業不得超過六個月。 前項停業之原因及預定恢復營業之日期,於停業之次日起一個月內,應向主管機關申報。 未依前二項規定向主管機關申報或逾期未恢復營業者,主管機關得註銷其認證,並追繳認證證明書。
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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