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我不知道這些法規的相關內容。
申請使用正字標記者,應繳納相關費用。 經核准使用正字標記,於使用期間須接受查核者,應繳納查核相關費用。 前二項費用之項目及費額,由主管機關定之。
立法理由一、本條新增。 二、申請使用正字標記應繳納相關費用,以及使用正字標記期間須接受查核者,亦應繳納查核相關費用,已在相關機關實施多年,因涉及人民義務,故於第一項及第二項予以明定。至繳納費用之項目及費額,則於第三項授權由經濟部定之,俾視情況適時調整。 三、參考日本工業標準化法第二十條、德國DIN標記納費規則、現行正字標記管理規則第十九條及第二十條。
一、本條新增。 二、申請使用正字標記應繳納相關費用,以及使用正字標記期間須接受查核者,亦應繳納查核相關費用,已在相關機關實施多年,因涉及人民義務,故於第一項及第二項予以明定。至繳納費用之項目及費額,則於第三項授權由經濟部定之,俾視情況適時調整。 三、參考日本工業標準化法第二十條、德國DIN標記納費規則、現行正字標記管理規則第十九條及第二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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