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量衡法 第 8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度量衡之相關計量管理事務,度量衡專責機關得委託計量師辦理。
- 計量師之資格及管理,另以法律定之;法律未制定前,主管機關得委託計量技術人員辦理前項業務。
- 前項計量技術人員之資格、條件、訓練、監督、考核、證書之核(換)發、有效期限、撤銷、廢止及相關管理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度量衡法 第8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