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峰運用時間,如水位降至規線下限與嚴重下限之間時,特定基本尖峰電力應按臺灣電力系統實際需要減供。但以每日不低於四小時尖峰運用為準。如遇電力系統最枯期,得按實際情形調整,以保留水量儘量供應六月上旬之尖峰發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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