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來水法 第 41 條(處分及設定負擔之限制)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自來水事業管有之不動產及自來水設備,非報經中央或直轄市主管機關核准,不得處分或設定負擔。
- 違反前項規定者,其處分或設定負擔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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