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 學習⚖️ 募資 · 終極解密起訴書到底怎麼寫前資深檢察官陳樂樂律師|偵查佈局 → 起訴書 → 法庭攻防|完整章節解析看課程大綱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自來水法42工程設施標準

快速跳轉
  1. 1.自來水事業之工程設施標準,分別由中央及直轄市主管機關訂定之。
  2. 2.水利法之規定,須向水利主管機關申請准之有關水權、水源之水利建造物,其工程設施標準,由水利主管機關核定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此為付費內容,免費看 1 次

白話解讀

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立法沿革 2

(0551104 制定)

自來水事業之工程設施標準,由省(市)主管機關訂定之。   依水利法之規定,須向水利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之有關水權、水源之水利建造物,其工程設施標準,應由自來水主管機關核轉水利主管機關核定之。

(0911126 修正)

自來水事業之工程設施標準,分別由中央及直轄市主管機關訂定之。   依水利法之規定,須向水利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之有關水權、水源之水利建造物,其工程設施標準,由水利主管機關核定之。

立法理由一、配合臺灣省政府功能業務及組織調整暫行條例,將第一項省主管機關訂定自來水工程設施標準之規定,修正改為分別由中央及直轄市主管機關為之。   二、由於本法主管機關已改為經濟部,原條文第二項有關「自來水主管機關核轉水利主管機關」之規定,屬經濟部內部之核轉作業,無須於法中訂定,爰作文字修正。

  • 主管機關名詞
  • 水利法法規
  • 名詞
  • 核定名詞
(0551104 制定)

自來水事業之工程設施標準,由省(市)主管機關訂定之。   依水利法之規定,須向水利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之有關水權、水源之水利建造物,其工程設施標準,應由自來水主管機關核轉水利主管機關核定之。

(0911126 修正)

一、配合臺灣省政府功能業務及組織調整暫行條例,將第一項省主管機關訂定自來水工程設施標準之規定,修正改為分別由中央及直轄市主管機關為之。   二、由於本法主管機關已改為經濟部,原條文第二項有關「自來水主管機關核轉水利主管機關」之規定,屬經濟部內部之核轉作業,無須於法中訂定,爰作文字修正。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自來水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自來水法第 42 條規定:「自來水事業之工程設施標準,分別由中央及直轄市主管機關訂定之。依水利法之規定,須向水利主管機關申請…」(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自來水法第 4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自來水法第 42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91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