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來水法 第 99 條(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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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依本法之規定申請核准,擅自興建自來水工程,或經營自來水事業者,處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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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沿革 1 版
(0551104 制定)
未依本法之規定申請核准,擅自興建自來水工程,或經營自來水事業者,處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
- 核名詞
- 罰鍰名詞
(0551104 制定)
未依本法之規定申請核准,擅自興建自來水工程,或經營自來水事業者,處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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