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事業除依法律有特別規定者外,應與同類民營事業有同等之權利與義務。
根據上述的法例釋義,國營事業管理法第6條規定國營事業除依法律有特別規定者外,應與同類民營事業有同等之權利與義務。這表示國營事業在除了特別法律規定的情況下,應該享有與同類的民營事業相同的權利和義務。舉例來說,如果某個國營事業在營運過程中受到不公平待遇或歧視,依照這個法條,他們應該享有與同類民營事業相同的權利,可以依法獲得保障或救濟。
國營事業除依法律有特別規定者外,應與同類民營事業有同等之權利與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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