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氣站設置管理規則(91.01.16訂定) 第 18 條
快速跳轉
- 1.加氣站開始營業後,應依自動檢查表實施下列自動檢查: 一 每日自動檢查。 二 一個月定期自動檢查。 三 三個月定期自動檢查。 四 一年定期自動檢查。
- 2.前項自動檢查紀錄應保存三年以上。
回 加氣站設置管理規則(91.01.16訂定)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