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舊費用之歸屬,應就相關資產成本,依本準則訂定之資產分離原則辦理。
折舊費用之歸屬,應就相關資產成本,依公用天然氣事業會計處理準則(100.08.01訂定)第16條之規定,按照資產分離原則辦理。根據該條款,對於公用天然氣事業中的各項資產,應按照相關成本進行折舊費用的歸屬。 參考資料:公用天然氣事業會計處理準則(100.08.01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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