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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檢驗辦法 第 1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高壓以上用戶用電設備應定期檢驗項目如下: 一、責任分界點及保護協調設定之查對。 二、責任分界點至變壓器二次側主配電盤主要用電設備之查對。 三、前款主要用電設備之接地電阻重點檢測。
  2. 實施前項檢驗時,應對用戶宣導變電設備防範鳥獸蟲害等外物碰觸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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