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原子能法17充實及增建核子反應器

快速跳轉

為研究原子能科學並生產放射性物質,以供和平使用,除充實已建之子反應器外,原子能委員會得視實際需要,呈准行政院核撥專款,增建核子反應器及其他設備。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原子能法第17條,原子能委員會可為研究原子能科學並生產放射性物質,增建核子反應器及其他設備,需經行政院核准撥專款。這表示原子能委員會有權利在實際需要下,進行核子反應器及其他設備的增建工作,以應對和平使用的需求。 舉例來說,根據原委會八十四年六月二十九日函附的卷上所述,原子能法修訂草案已在立法院審查中,並提出修訂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三條等條文以規定輻射污染建材及建物之防範與處理。這顯示原子能委員會在實際需要下提出了法案修訂的相關工作,以應對輻射污染建材及建物的防範和處理。

立法沿革 1

(0570426 制定)

為研究原子能科學並生產放射性物質,以供和平使用,除充實已建之核子反應器外,原子能委員會得視實際需要,呈准行政院核撥專款,增建核子反應器及其他設備。

  • 名詞
(0570426 制定)

為研究原子能科學並生產放射性物質,以供和平使用,除充實已建之核子反應器外,原子能委員會得視實際需要,呈准行政院核撥專款,增建核子反應器及其他設備。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原子能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原子能法第 17 條規定:「為研究原子能科學並生產放射性物質,以供和平使用,除充實已建之核子反應器外,原子能委員會得視實際需…」(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原子能法第 1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原子能法第 17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