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止游離輻射之危害,以確保人民健康與安全,原子能委員會應訂定防護游離輻射之安全標準,報請行政院公布施行。
根據《原子能法》,原子能委員會有訂定防護游離輻射安全標準的職責,並應報請行政院公布施行。根據法規,原子能委員會應該制定相關標準以保障人民健康與安全,並經行政院公布後實施。這些安全標準包括了對輻射物質及設備的管制,以確保公眾的安全。 參考資料:《原子能委員會組織條例》 舉例:根據既有法規,原子能委員會制定了對於輻射物質和設備的安全標準,並且經過行政院的審查後施行。這些標準的目的是保障公眾的健康與安全,並確保對於輻射的防護措施能夠得到落實。
為防止游離輻射之危害,以確保人民健康與安全,原子能委員會應訂定防護游離輻射之安全標準,報請行政院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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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防止游離輻射之危害,以確保人民健康與安全,原子能委員會應訂定防護游離輻射之安全標準,報請行政院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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