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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7 分鐘

消費者保護法 第 8 條

  1. 1.從事經銷之企業經營者,就商品或服務所生之損害,與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之企業經營者連帶負賠償責任。但其對於損害之防免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不在此限。
  2. 2.前項之企業經營者,改裝、分裝商品或變更服務內容者,視為第七條之企業經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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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消費者保護法第 8 條規定,經銷者就商品或服務所生損害,與製造者連帶負賠償責任,但已盡相當注意者得免責。

Q · 店家說「去找原廠」,我能直接告賣我東西的店嗎?

可以。依消費者保護法第 8 條第一項,從事經銷的企業經營者就商品或服務所生之損害,與製造者連帶負賠償責任,消費者得選擇只告店家、只告廠商或兩者一起告。但經銷者若能證明對於損害之防免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相當注意仍不免發生損害,得依但書免責;惟若經銷者改裝、分裝商品或變更服務內容,依第二項即視為製造者,連免責機會都沒有。

白話解讀

「這個問題你要去找原廠。」你一定聽過這句話。店員說的時候表情很無辜,好像賣給你東西跟他沒關係。消保法第8條就是為了終結這種推諉而存在的。它規定:經銷者(就是賣你東西的那個人或那家店)跟製造商「連帶」負賠償責任。連帶的意思是你可以選擇只告店家、只告廠商、或兩個一起告。店家不能說「去找原廠」,因為在法律上他跟原廠是綁在一起的。不過這條有一個但書給經銷者留了一條活路:如果經銷者能證明自己「已盡相當注意」仍無法防免損害,可以免責。什麼叫「已盡相當注意」?驗貨有紀錄、發現問題有下架、消費者反映有處理。但第二項收了一個致命的口:如果經銷者自己改裝、分裝了商品,或者變更了服務內容,他就不再是單純的經銷者了,他直接被當成第7條的製造者,連「已盡注意」的免責機會都沒有。

法律定性

消費者保護法第 8 條規範經銷者責任:從事經銷之企業經營者,就其所販售商品或服務造成的損害,與設計、生產、製造者負連帶賠償責任,使消費者得直接向賣方求償。經銷者若證明已盡相當注意得免責,但一旦改裝、分裝商品或變更服務內容,即被視為製造者而喪失免責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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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在蝦皮買到有問題的東西,要告賣家還是蝦皮?

賣家一定是消保法第 8 條的經銷者,可直接求償。蝦皮平台是否構成經銷者要看其參與銷售的程度:若只是提供平台讓賣家自行開店,通常不算;若是平台直營或深度介入定價、出貨,就可能被認定為經銷者。內行人提示:先告賣家最直接,若賣家失聯或無賠償能力,再評估平台責任。

Q2便利商店賣的飲料有問題,告便利商店還是飲料廠?

你可以選擇告其中一個或兩個都告,便利商店作為經銷者與飲料廠連帶負責。但便利商店若能證明冷藏保存正確、商品在效期內、進貨有驗收,可能依但書免責。內行人提示:若是溫度管理問題(該冷藏沒冷藏),但書救不了他,因此先調監視器看店內存放狀態,這個證據決定方向。

Q3經銷者可以在合約裡跟製造商約定由製造商負全部責任嗎?

經銷者與製造商之間怎麼分擔是內部的事,對消費者不生效。對消費者的連帶責任是消保法第 8 條的法定責任,不能用上游合約對抗消費者。內行人提示:經銷者應在與製造商的合約裡寫求償條款,確保賠給消費者後能向上游追回,但這只影響你們之間的帳,消費者不用管內部分配。

Q4買到瑕疵品店家叫我找原廠怎麼辦?

依消保法第 8 條,賣你東西的經銷者與製造商連帶負責,你可以直接向店家求償,不必先找到製造商。

Q5消保法第 8 條的經銷者責任是什麼?

從事經銷的企業經營者就所售商品或服務所生損害,與製造者連帶負賠償責任,使消費者得選擇求償對象。

Q6什麼叫「視為第七條之企業經營者」?

經銷者若改裝、分裝商品或變更服務內容,法律上把他擬制為製造者,適用第 7 條無過失責任且不得免責。

Q7連帶賠償責任是什麼意思?

數人對同一損害各負全部責任,消費者可對其中一人、數人或全體請求全額賠償,不受內部分擔比例限制。

Q8消保法第 8 條怎麼向店家求償?

保留購買憑證 → 蒐集損害與因果證據 → 檢查有無改裝分裝 → 寄存證信函給賣家與廠商 → 提民事訴訟並評估假扣押。

Q9經銷者要怎麼證明「已盡相當注意」?

驗貨有紀錄、溫度紀錄(食品)、異常處理日誌、發現問題即下架,這些都是已盡注意的佐證,平時要做不能事後補。

Q10向經銷者求償有時間限制嗎?

適用民法第 197 條:知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起 2 年,自損害發生時起最長 10 年。

Q11怎麼證明商品瑕疵與損害有因果關係?

保留商品、就醫診斷、維修估價、監視器與對話紀錄;食品類調閱店內存放與溫度狀態最關鍵。

Q12消保法第 8 條 vs 第 7 條責任差在哪?

第 7 條製造者是無過失責任原則不能免責;第 8 條經銷者是推定過失,能證明已盡相當注意即可依但書免責。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製造物責任法(PL法)第3条(製造業者等の責任)
🇰🇷 韓國제조물 책임법 제3조 제3항(공급자의 책임)
🇨🇳 中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03条(产品责任,销售者赔偿责任)
🇩🇪 德國Produkthaftungsgesetz (ProdHaftG) § 4 Abs. 3(Haftung des Lieferanten)
🇫🇷 法國Code civil article 1245-6(responsabilité du fournisseur)
🇺🇸 美國Restatement (Third) of Torts: Products Liability § 1, § 20(liability of commercial seller/distribu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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