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法 第 11 條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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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鐵路法第11條已刪除,現行法無此條規範,相關鐵路工程標準應參照第12條至第15條。
Q · 鐵路法第11條還有效嗎?
鐵路法第11條為已刪除之空號條文,現行法上不存在任何規範內容。它原屬第2章鐵路工程與建設標準,刪除後僅保留條號以維持其他條文編號穩定。實務上引用鐵路工程規範,應改參照現行有效的第12條(連接跨越)、第13條(軌距)、第14條(平交道)、第15條(橋梁)。
白話解讀
鐵路法第11條已刪除,現行法上不存在這個規範。它過去屬於第2章(鐵路工程與建設標準)的一環,隨著鐵路建設制度演進,原內容已被其他條文或行政命令吸收取代。對現在的你而言,重點是:引用鐵路法時若看到第11條,要知道它是空的,真正有效的工程規範要往前後條文(第12條至第15條)去找。
法律定性
鐵路法第11條為已刪除之空號條文。立法者刪除條文而保留條號,是為維持同部法規其他條文編號與既有引用的穩定,使過時規範退場而不造成全面位移,屬常見立法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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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鐵路法第11條還有效嗎?▾
鐵路法第11條為已刪除之空號條文,現行法無任何規範內容。引用鐵路工程規範應改參照現行有效的第12條至第15條。
Q2鐵路法第11條是什麼?▾
一條已刪除的空號條文,現行法上沒有任何規範內容,僅保留條號。
Q3鐵路法第11條為什麼是空的?▾
立法修正時刪除原內容但保留條號,避免其他條文與既有引用全面位移,是常見立法技術。
Q4什麼叫刪除條文(空號條文)?▾
法規修正時把某條內容刪掉、條號仍保留,使該條成為無規範內容的空號。
Q5鐵路法第11條原本規定什麼?▾
屬第2章鐵路工程與建設標準的一環,原內容已被後續條文或行政命令吸收取代,現以第12至15條為準。
Q6看到舊文件引用鐵路法第11條怎麼辦?▾
視為失效條號,改查同章現行有效的第12條至第15條作為依據。
Q7怎麼查鐵路法第11條刪除前的內容?▾
到全國法規資料庫該法的『沿革/歷史法規』頁,調閱刪除前版本比對。
Q8怎麼找現行有效的鐵路工程規範?▾
看鐵路法第12條(連接跨越)、第13條(軌距)、第14條(平交道)、第15條(橋梁)及第19條技術規範授權。
Q9怎麼確認一條法條是不是已刪除?▾
查全國法規資料庫單條頁,內容顯示『(刪除)』即為空號條文。
Q10刪除條文 vs 廢止整部法規差在哪?▾
刪除只動單條、其餘條文照常有效;廢止是整部法規失效。
Q11刪除條文 vs 修正條文差在哪?▾
修正是改內容、條號仍有規範;刪除是清空內容、條號變空號。
Q12空號條文 vs 從未制定的條號差在哪?▾
空號是曾存在後被刪除;從未制定是該編號自始沒有條文,兩者法律效果都是無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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