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線與圓曲線或二個圓曲線之間,應設置介曲線。但道岔附帶曲線、超高較小之圓曲線及其他不易設置介曲線處,可採限制運轉速度、防止出軌設施、或其他安全之措施時,不在此限。
徵借 交通部公路總局 92 年 3 月 26 日召開護欄設置原則及型式研商會之會議紀錄,可見鐵路修建養護規則第95條應設置介曲線的要求。該會議紀錄中列明設計速率大於或等於 70 公里/小時路段,應按部頒交通工程手冊 403 頁 8.2.1 圖辦理介曲線之設置;設計速率小於 70 公里/小時路段則規定在填土高達 2 公尺以上及具潛在性危險地區採用鋼板護欄。若道路無法設置介曲線,則可採限制運轉速度、防止出軌設施、或其他安全措施,以達到安全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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