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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公路法 第 30-1 條

  1. 1.公路主管機關修建或改善公路時,應於施工前公告,除國道工程外,應先協商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並通知必須使用公路用地之公私機構同時配合施工。
  2. 2.前項公路工程完竣後,於一定期間內得限制挖掘。但緊急搶修或定點局部修護需要,不在此限。
  3. 3.管線機構或其他工程主辦機關(構)為埋設管線或其他工程,必須挖掘公路時,應依前條第二項規定申請公路主管機關許可,並繳交許可費,始得施工。但緊急搶修,得以電話或傳真先行告知該管公路主管機關後,迅即辦理,並於事後補正許可程序。
  4. 4.前項管線機構必須挖掘公路時,除國道施工及緊急搶修外,應擬訂挖掘施工交通維持計畫,送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審查同意。
  5. 5.公路之挖掘及修復,公路主管機關得採取左列方式之一辦理: 一、收取公路挖補費,並配合工程進度開挖及修復公路。 二、協調或要求管線機構或其他工程主辦機關(構)統一施工,並監督其施工及限期完全修復公路。
  6. 6.前項業務及相關公路開挖計畫,公路主管機關得全部或一部委託民間團體辦理。
  7. 7.管線機構於工程完工後應定期巡檢,維護安全。
  8. 8.公路主管機關基於修建或改善公路工程需要,需將公路用地範圍內原有管線或其他公共設施遷移時,應協調使用人擇定遷移位置。使用人應依協調結果配合遷移,並負擔全部遷移費用。但同一工程限於工地環境,需辦理多次遷移時,除最後一次費用由使用人負擔外,其餘各次遷移費及用戶所有部分之遷移費,均由公路主管機關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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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公路法第30條之1規定挖掘公路須先申請許可、繳許可費並完全修復路面,緊急搶修得先通報後補件。

Q · 馬路被挖開又沒修好,我可以找誰?

依公路法第30條之1,挖掘公路者負「完全修復」義務,公路主管機關得監督施工並限期完全修復。路面被挖壞回填不平時,正確管道是向該路段的公路主管機關(國道、省道、縣道權責不同)申訴,由其要求業者改善,而不是直接找施工廠商理論。若坑洞造成車損或人傷,另可循公有公共設施管理瑕疵的國家賠償途徑求償。

白話解讀

你家門口那條馬路,剛鋪好沒幾個月又被挖開,柏油補得坑坑疤疤,你罵了一句缺德就算了。但你不知道的是,公路完工後在「一定期間內」是禁止挖掘的(緊急搶修例外),而且任何人要挖路埋管線,都得先向公路主管機關申請許可、繳許可費,挖完還要負責修復到完整為止。更關鍵的是費用:公路主管機關可以收「挖補費」自己修,也可以要求業者統一施工、限期修好並監督。如果你是受不了「拉鍊馬路」的住戶,這條給了你檢舉和究責的依據;如果你是管線業者,這條就是你不照程序開挖會被盯上的那把尺。

法律定性

公路法第30條之1為公路挖掘與管線埋設的管理性規範,要求管線機構或工程主辦機關挖掘公路前須申請許可、繳交許可費,完工後負完全修復義務;並規範公路完工後一定期間之限制挖掘期、緊急搶修得先通報後補件之例外,以及公路用地內既有管線因公路工程須遷移時之費用分擔原則。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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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馬路一直被挖開要怎麼檢舉?

先查施工圍籬上的公告牌有無許可文號與施工期限,沒有文號或超出期限即可向該管公路主管機關檢舉。

Q2道路施工把路面弄壞沒修好怎麼辦?

挖掘者依法有完全修復義務,向公路主管機關反映,由其監督並命業者限期修復。

Q3管線爆裂緊急搶修可以不申請許可就挖嗎?

可以。緊急搶修得以電話或傳真先告知該管公路主管機關後迅即動工,事後再補正許可程序。

Q4管線業者要挖路怎麼申請許可?

向公路主管機關申請挖掘許可、繳交許可費,並擬訂挖掘施工交通維持計畫送地方政府審查同意後始得施工。

Q5管線遷移費誰要付?

原則上由管線使用人全額負擔;但同一工程因工地環境須多次遷移時,除最後一次外,其餘各次由公路主管機關負擔。

Q6公路完工後限制挖掘期是什麼意思?

公路工程完竣後一定期間內得限制挖掘,避免新路立刻被開挖,但緊急搶修或定點局部修護不在此限。

Q7路面坑洞害我車損可以求償嗎?

可循公有公共設施管理瑕疵的國家賠償途徑求償,並可同時向應修復而未修復的挖掘業者主張責任。

Q8社區拉光纖要穿越馬路,工程被停工是承包商擺爛嗎?

常見原因是卡在公路挖掘許可程序未完成,須先取得許可並送交通維持計畫審查同意才能合法動工。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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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前許可可先通報後補件須先申請許可、繳許可費
交通維持計畫免(緊急例外)須送地方政府審查同意(國道除外)
修復義務仍須完全修復須完全修復並受監督限期改善
違規後果事後未補件視同擅自開挖未許可開挖可罰並負損害賠償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5 國

🇯🇵 日本道路法(昭和27年法律第180号)第32条(道路占用許可)・第40条(原状回復義務)
🇰🇷 韓國도로법 제61조(도로점용허가)・제73조(원상회복)
🇨🇳 中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44条・第45条(占用、挖掘公路须经批准并修复)
🇩🇪 德國Bundesfernstraßengesetz (FStrG) § 8 (Sondernutzung) 及各邦道路法之開挖與原狀回復規定
🇫🇷 法國Code de la voirie routière, art. L113-2 et s.(permission de voirie / occupation du domaine public routi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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