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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公路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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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法
第 42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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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約專人解說法規條文
汽車運輸業之客、貨運運價,由汽車運輸業同業公會暨相關之工會按汽車運輸業客、貨運價準則共同擬訂,報請該管公路
主管機關
核定
,
非
經
核
准,不得調整。
前項準則,由交通部定之。
找編章節
第 一 章 總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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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公路修建與養護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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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公路運輸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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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安全管理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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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章 獎勵與處罰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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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六 章 附則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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