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法 第 5 條
- 1.省道與國道使用同一路線時,其共同使用部分,應劃歸國道路線系統;市道、縣道與省道使用同一路線時,其共同使用部分,應劃歸省道路線系統;區道與市道使用同一路線時,其共同使用部分,應劃歸市道路線系統;鄉道與縣道使用同一路線時,其共同使用部分,應劃歸縣道路線系統。
- 2.市區道路與專用公路以外之公路使用同一路線時,其共同使用部分,應劃歸公路路線系統。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公路法第 5 條規定不同等級公路共線時,共用路段劃歸較高等級系統,國道吸收省道、省道吸收市縣道,決定養護與國賠責任機關。
Q · 一段路同時是國道又是省道,出事要找哪個機關?
依公路法第 5 條,省道與國道共用同一路線時,共用部分劃歸國道路線系統,責任跟著劃歸的系統走,不是兩個機關各管一半。劃歸到哪一級,那一級的管理機關就是該段路面養護與國家賠償的負責對象。判斷順序固定:國道 > 省道 > 市道 > 縣道 > 鄉道、區道,市區道路與公路重疊則劃歸公路路線系統。
白話解讀
同一段柏油路,可能同時是國道也是省道。當兩個身分重疊,誰說了算?公路法第5條給出一條清楚的規則:等級高的吃掉等級低的。國道和省道共用一段路,共用部分劃歸國道;省道和市道、縣道共用,劃歸省道;市道和區道共用劃歸市道,縣道和鄉道共用劃歸縣道。一句話:重疊路段歸給較高等級的系統。這聽起來像官僚的內部分工,但它其實在回答一個對你很實際的問題,當你在這種共線路段出事,到底哪一個機關要負責養護、哪一個機關是你的國賠對象。劃歸誰,誰就是那個要為這段路負責的人。
法律定性
公路法第 5 條為路線等級重疊時的歸屬規範:當兩種不同等級的公路使用同一路段,共同使用部分一律劃歸較高等級之路線系統(國道吸收省道、省道吸收市道與縣道、市道吸收區道、縣道吸收鄉道);市區道路與專用公路以外之公路重疊時,劃歸公路路線系統。其效果是把共線路段的管理權責與賠償義務集中於單一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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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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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公路法第 5 條是什麼?▾
規範不同等級公路共用同一路線時,共用部分一律劃歸較高等級之路線系統。
Q2國道和省道共線那段算誰的?▾
劃歸國道路線系統,由國道管理機關負責養護與賠償。
Q3市區道路和公路重疊算哪一邊?▾
劃歸公路路線系統,適用公路法的管理體系。
Q4共線路段出車禍要告哪個機關?▾
先依第 5 條判斷劃歸等級,向該等級的公路管理機關請求國家賠償。
Q5公路劃歸等級會影響什麼?▾
影響養護標準、設計規範、管理機關與國賠對象。
Q6縣道和鄉道共用路段歸誰?▾
劃歸縣道路線系統,由縣道管理機關負責。
Q7怎麼查一段路被劃歸哪個等級?▾
可向該管公路主管機關或交通部公路單位查詢路線系統公告。
Q8劃歸規則和國家賠償有什麼關係?▾
劃歸決定共線路段的賠償義務機關,找錯系統會在起點就敗訴。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重疊組合 | 劃歸系統 | 責任機關層級 |
|---|---|---|
| 省道 + 國道 | 國道路線系統 | 中央(國道) |
| 市道、縣道 + 省道 | 省道路線系統 | 省道系統 |
| 區道 + 市道 | 市道路線系統 | 市道系統 |
| 鄉道 + 縣道 | 縣道路線系統 | 縣道系統 |
| 市區道路 + 一般公路 | 公路路線系統 | 公路系統(非市區道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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