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法 第 77-1 條
- 1.電車或汽車、車身製造廠及電車或汽車進口商、進口人,未依第六十三條第一項核發之安全審驗合格證明書所載內容製造、進口汽車或電車,或提供安全審驗合格證明書予他人冒用者,公路主管機關得令其限期改善;屆期不改善或未完成改善者,廢止其全部或一部之安全審驗合格證明書。
- 2.依前項規定廢止其全部安全審驗合格證明書者,原製造廠、進口商或進口人及該廠商登記地址,三年內不得申請辦理車輛安全檢測及審驗業務;該廠商登記之地址,並應於其土地登記簿之其他登記事項欄註記前述事項。
- 3.電車或汽車、車身製造廠及電車或汽車進口商、進口人,冒用、偽造或變造安全審驗合格證明書者,公路主管機關應勒令其停業,其已辦理登記、檢驗、領照之車輛應註銷牌照;其屬冒用安全審驗合格證明書者,公路主管機關並得按每輛車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其屬偽造或變造安全審驗合格證明書者,公路主管機關應檢具相關資料移請有關機關偵辦。
- 4.未依第六十三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受委託辦理車輛檢驗者,公路主管機關得令其限期改善、停止其辦理車輛檢驗業務一個月至一年,或廢止其辦理車輛檢驗業務之證照。辦理車輛檢驗業務之證照經廢止者,原廠商及該廠商登記地址三年內不得申請辦理車輛檢驗業務;該廠商登記之地址,並應於其土地登記簿之其他登記事項欄註記前述事項。
- 5.違反第六十三條之一第二項規定,屆期仍不遵行召回改正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必要時,得停止其製造、進口或銷售。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公路法第77條之1對車輛審驗造假分層重罰:限期改善、廢止證明書、三年禁業,冒用按輛罰五至二十萬,偽造變造移送偵辦。
Q · 車子能掛牌就代表通過安全檢測嗎?
依公路法第77條之1,車輛掛牌的前提是安全審驗合格證明書,但若該證明書是冒用、偽造或變造的,車輛其實從未真正通過安全檢測,掛牌後仍可能被註銷牌照。本條對單純不符規定者先令限期改善,對冒用者按每輛車罰五萬至二十萬元,對偽造變造者移送刑事偵辦,對拒不召回者罰三十萬至一百五十萬元並按次連罰。
白話解讀
每一台合法掛牌的新車,背後都有一張你從沒見過的紙:安全審驗合格證明書。它證明這款車通過了安全檢測,可以賣、可以掛牌。這條法律管的就是製造廠和進口商在這張紙上動手腳的後果。如果他們造的車、進口的車跟證明書上寫的內容不符,主管機關先令限期改善,改不好就廢止證明書;廢止全部證明書的廠商,三年內不能再做車輛審驗業務,連登記地址都要在土地登記簿上被註記,等於公開掛上汙點。更嚴重的是冒用、偽造、變造證明書:勒令停業、已掛牌的車註銷牌照,冒用的每輛車罰五萬到二十萬,偽造變造的直接移送偵辦。最後還有召回,車有安全瑕疵被要求召回卻不改正,罰三十萬到一百五十萬還能按次連罰。
法律定性
公路法第77條之1為車輛安全審驗與召回的罰則條文,規範製造廠、進口商與受託檢驗機構違反安全審驗合格證明書內容、冒用偽造變造證明書、或拒不執行召回改正時的行政與刑事後果,建立由限期改善、廢止證明書、三年禁業、按輛罰鍰、移送偵辦到按次連罰的多層次懲罰體系。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判斷流程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車廠通知我的車要召回可以不理嗎?▾
可以不理但風險全在你身上;對車廠召回是法律義務,拒不召回會被罰三十萬至一百五十萬並按次連罰,車帶瑕疵肇事你的求償理賠也會受影響。
Q2買平行輸入車要注意安全審驗嗎?▾
要,且是重點。平輸車須自行通過安全審驗才能掛牌,若進口商審驗證明造假或冒用,車掛牌後仍可能被註銷。
Q3冒用安全審驗合格證明書罰多少?▾
勒令停業、已掛牌車輛註銷牌照,並得按每輛車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
Q4偽造或變造安全審驗證明書會怎樣?▾
公路主管機關應勒令停業、註銷牌照,並檢具相關資料移請有關機關偵辦,涉刑事偽造文書罪責。
Q5車輛審驗造假的廠商會被禁業嗎?▾
被廢止全部安全審驗合格證明書者,原廠商及登記地址三年內不得申請辦理車輛安全檢測及審驗業務,地址並於土地登記簿註記。
Q6拒不召回車輛罰多少錢?▾
違反召回改正義務屆期仍不遵行者,處三十萬至一百五十萬元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必要時得停止其製造、進口或銷售。
Q7車輛檢驗機構沒照規定辦理會怎樣?▾
得令限期改善、停止辦理車輛檢驗業務一個月至一年,或廢止檢驗業務證照,廢止後該廠商及地址三年內不得再申請。
Q8我買到審驗造假的車能向誰求償?▾
可向製造廠或進口商循民事求償並向公路監理機關檢舉查證,若涉偽造文書另可主張刑責,保留購車契約與車輛證件。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違規類型 | 法律效果 | 罰鍰 |
|---|---|---|
| 未依證明書內容製造/進口 | 令限期改善,屆期不改善廢止全部或一部證明書 | 無直接罰鍰(以廢止為手段) |
| 冒用安全審驗合格證明書 | 勒令停業、註銷已領照車輛牌照 | 按每輛車5萬至20萬元 |
| 偽造或變造證明書 | 勒令停業、註銷牌照、移送偵辦 | 移送刑事偵辦(偽造文書罪) |
| 受託檢驗未依規定辦理 | 限期改善、停業1個月至1年或廢止證照、三年禁業 | 無直接罰鍰(以停業/廢照為手段) |
| 屆期拒不召回改正 | 得按次連續處罰,必要時停止製造/進口/銷售 | 30萬至150萬元 |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登入或免費註冊,看完整完整內容(更多問答 · 易混淆概念 · 各國規定)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