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 12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貨運業者依前條之規定檢驗貨物時,如發現夾帶違禁品,除請當地主管機關究辦外,其已收之運雜費概不退還。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